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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,為治理本地區(qū)霧霾又減少治理投入,盡可能減少直接淘汰“三高”產能帶來的地方GDP減損,甚至為維持本地區(qū)經濟增長依然強勁之虛假繁榮,一些地方紛紛爭相上馬“煤改氣”項目。
如此這般,表面看,所在城市治霾效果很快得到顯現,但對于整個國家,卻大大放緩了淘汰“三高”產能和經濟結構調整的步伐,甚至再次錯失產業(yè)升級之歷史機緣。分步上調工商業(yè)用天然氣價格,可遏制地方為減排而減排之“投機取巧”,實質性加大經濟結構調整的力度。
國家發(fā)改委昨晚宣布,從下月1日起全國上調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氣門站價格,每立方米上調0.4元。
所謂門站氣價,通俗講就是國家天然氣輸送干線管網將天然氣輸送至某個城市的“入城氣價”。所謂非居民天然氣主要指工業(yè)用氣和商業(yè)用氣,不包括城鄉(xiāng)居民生活用氣。也即,城鄉(xiāng)居民生活用氣的“入城價格”不在此次調價之列。所謂存量天然氣,不是指已開采的庫存天然氣,而是指2012年全社會所使用的天然氣總量(1200億立方),以此基數作為本次調價的實際范圍(不考慮2013年國內天然氣使用總量已達1800億立方),超過存量的部分其“入城氣價” 則不納入調價范圍,以盡量減輕因調價面過大引發(fā)“百業(yè)漲價”的震蕩幅度。
城鄉(xiāng)居民生活氣價,目前同樣處于“價格倒掛”狀態(tài)。但對這部分虧損成本之消化,以及從鼓勵居民節(jié)約用氣的政策目標出發(fā),從目前部分城市的試點做法看,主要通過試行階梯氣價的方式進行逐步消化。由于試點效果總體好于預期(八成以上居民家庭用氣負擔沒有增加或增加有限),國家發(fā)改委日前已作出居民階梯氣價在年底前推廣至全國的決定。
上調天然氣價格是推進能源價改的必然步驟。能源價改醞釀多年,因利益牽涉面過大一直議而難行,直到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才最終一錘定音。繼而,才有天然氣價改“三步走”方案出爐施行,并力求在2013年至2015年間分3年小幅上調到位。因此,本次上調屬于“三步走”之第二步,繼續(xù)遵循小步穩(wěn)妥的調價原則穩(wěn)妥推進。
為何首先拿天然氣價改為能源價改開道?首先有利于理順清潔能源價格關系。眼下,因使用價格過高,企業(yè)普遍盡量少用光電和風電。由于歷史所形成的天然氣價格過低(僅“兩桶油”2011年至2013年三年間即虧損2000億元),導致各類企業(yè)為消極實現減排指標,紛紛超量使用天然氣而規(guī)避耗資不菲的實質性節(jié)能技改,導致原本就十分短缺的天然氣過量使用,反過來又令光電、風電企業(yè)難以為繼。欲打破這一惡性循環(huán),令各類清潔能源產業(yè)彼此均衡發(fā)展,適度分步驟上調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可收事半功倍之效。
天然氣價改可收獲之利,遠大于其伴生之弊。在實際操作中,一要防止地方政府對該享受補貼的企業(yè)補貼不到位,二要以階梯氣價避免居民用氣價格倒掛,防止燃氣企業(yè)偷偷搞搭車漲價,向民眾轉移“氣改”成本。國家發(fā)改委理當對各省氣改加強監(jiān)督問責,防止此項改革“漏氣跑調”,各省發(fā)改委亦當強化對市、縣兩級氣改的監(jiān)督問責,力求做到層層落實,守土盡責。
天然氣調價乃至整個能源價改,難免會對生產生活帶來一定影響。但此領域價改若再議而不行,理順能源價格、實現能源市場化配置、利用能源價格杠桿倒逼產業(yè)結構調整升級等一系列關聯性改革皆難以有效推進。故而,能源價改實乃其他改革之前置條件,盡管陣痛難免,但必須當機立斷、忍痛而行。